(一)网络使用者要规范自身言行,不利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不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散布,避免因这类行为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二)网络平台应加强管理,对辱骂、恐吓、散布虚假信息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内容及时进行监测和处理,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三)若发现有人在网络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其他网民可及时向相关平台举报,维护网络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