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怀疑道路有维护缺陷,可收集道路树干周围防护设施缺失、道路标识不清等证据,要求道路管理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二)要是觉得车辆有质量问题致使撞树,需保存好车辆相关资料和事故证据,向车辆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产品责任。
(三)若驾驶员自身有超速、疲劳驾驶等过错,应自行承担责任。
(四)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条虽未直接涉及道路维护缺陷,但体现了管理部门未尽管理义务需担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