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结合实务为您解答,仅供参考:我是韦端宁律师,结合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两人打架,自卫人还手且对方无任何伤害,通常不会被拘留、也不负法律责任。若自卫人是在对方先动手、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为制止侵害而被动还手,手段与强度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便对方未受伤,也属正当防卫,依法不属违法、不受处罚。只有当自卫人主观上有互殴故意、事前挑衅、事后报复,或还手明显过激、远超制止需要,才可能被认定为殴打他人,面临罚款或拘留;但本案对方无任何伤害,即便认定过当,也因无较大损害,依法应减轻或不予处罚。实践中警方会结合起因、先后、手段、主观意图综合判断,只要确属被动自卫、无伤害结果,基本不会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