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让被判刑的罪犯获得假释,首先要确认其刑罚执行情况。若被判处有期徒刑,需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若被判处无期徒刑,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二)要关注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确保其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并且被评估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三)需注意,若罪犯属于累犯,或者是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无法获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