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时被告名下车辆,婚前购买通常归被告,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则属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判定,取得车辆方要给另一方补偿,未还贷款属取得车辆方个人债务。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故被告婚前购买的车辆,离婚时归被告。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辆,即便登记在被告名下也是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车辆归属和补偿方式并在离婚协议明确,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结合车辆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判决。取得车辆所有权一方要按车辆现值减去未还贷款后平均分割的金额补偿另一方,未还清贷款由取得车辆方承担。每个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状况不同,若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