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债权分割比例和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处理,这样能避免矛盾,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需确定债权是否为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对外出借形成的债权,一般属于共同债权。
(三)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对债权形成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如一方经济困难,可能适当多分;一方在债权形成中付出较多精力,也会被考量。
(四)分割后,双方按份额享有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