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居间合同中,居间人负责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服务,委托人则需支付报酬。
(2)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能要求支付报酬,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3)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依约支付报酬。若报酬约定不明,可先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居间人劳务合理确定。
(4)因居间人提供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由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
(5)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虽不能要求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
提醒:在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前,要明确报酬等关键条款。若居间人有隐瞒或虚假行为,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情况复杂可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