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无责却不签事故责任书,无需担心,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书不以双方签字为生效条件,其依然有效。
(二)当事人可向交警说明对方不签字的情况,让交警在责任书上注明,以此确保程序合规。
(三)若因赔偿等问题和对方产生纠纷,事故责任书可作为重要证据使用。
(四)若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持事故责任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这表明事故认定书自送达时就已生效,不以对方签字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