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要切实做好孩子日常生活照料、教育等工作,打造适宜的生活环境,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不能随意推卸责任。
(二)有监护权但无抚养权的一方要积极关心孩子成长,通过合理的探视等方式行使权利,同时认真监督抚养方是否履行义务。
(三)当抚养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侵害孩子权益时,监护方先尝试与抚养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协商无果,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