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八万,若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二)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或司法机关,将犯罪所得退还,尽力弥补被害人损失,并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三)若是初犯、偶犯,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过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自身主观恶性不大。
(四)若存在多次实施掩饰、隐瞒行为,应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在后续配合司法机关过程中,端正态度,争取从轻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