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金额达三万元以上需负刑事责任;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五万元以上要负刑事责任。所以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六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挪用三万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并负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也需明确法律红线,不触碰挪用资金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