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妻子索要财物是为非法占有,采用威胁要挟手段,如以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第三者,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这种情况要避免,妻子不应采取此类极端方式处理。
(二)当基于合理诉求,像第三者行为致家庭财产损失,妻子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性质财物,比如丈夫私自赠财给第三者,妻子要求返还对应款项,不构成敲诈勒索。此时妻子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