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还款凭证,像转账记录、收条、还款时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这些能证明借款已还清。
(二)收到法院传票后,积极准备应诉并按时参加庭审。
(三)庭审时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债务已履行完毕;若现金还款无收条,可找当时的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供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四)仔细审查对方诉讼请求和证据,看是否存在漏洞或不合理之处。
(五)若对方恶意诉讼,可要求其承担因诉讼造成的损失,包含合理的律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