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先尝试与男方友好协商,若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二)协商不成时,女方可考虑进行诉讼。女方可以从男方身体状况、抚养行为以及孩子意愿等方面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若存在男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孩子满八周岁愿随女方生活且女方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等情况,女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