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抚养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有效,原则上应按协议金额执行。但对方若确实存在困难,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抚养费数额。具体分析如下:
- 协议效力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若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抚养协议时是自愿的,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未免除法定抚养义务等,那么协议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可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
- 对方支付能力方面:如果对方没有丧失劳动力,只是暂时无固定工作,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此时,可举证证明对方有劳动能力及当地同行业收入情况,要求其按协议金额支付,或由法院参照相关标准判定抚养费金额。若对方提供了有效的丧失劳动力证明,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根据公平原则,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免抚养费数额。但如果对方虽丧失劳动能力,但有其他财产性收入,如房产、存款等,仍需承担一定抚养责任。
若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支付抚养费。在执行阶段,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抚养费支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