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自身情况:若涉及案件,当事人应清楚知晓自身行为是否存在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配合侦查:在侦查阶段积极配合,若证据不足,可提供对自己有利的线索和证据,促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参与审判:在审判阶段,当事人要积极参与庭审,向法院说明各种实际情况,争取法院作出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