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人持刀造成他人轻伤情况,因为未达到法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所以不会判刑。
若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需要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承担刑事责任,仅造成轻伤不满足此标准。
(二)即便不用负刑事责任,也需要承担一定后果。首先,其监护人要向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此弥补被害人受到的损失。其次,在必要情况下,会依法对该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促使其改正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