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前,应全面收集和审查证据,确保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且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依据现有证据准确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判断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判断采取取保候审是否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