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处置自身行为,侵占他人财产后应尽快主动返还,展现悔罪态度。一旦面临刑事指控,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二)重视证据留存,在返还财产过程中,通过书面协议、转账记录、收条等方式,留存自己返还财产的证据,证明自己积极退赃。
(三)向被害方真诚道歉,争取得到对方的谅解。如果能获得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在量刑时法院会适当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