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超10万用于非法活动,或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要及时自首并退还公款,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若存在情节严重情况,如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等,可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从挪用用途、时间、是否退还等方面争取有利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