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多种情况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通常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形。若一方父母出资且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若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按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有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样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判断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是否为个人财产,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产权登记以及夫妻之间的约定等因素。如果您在婚姻房产归属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