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时,保险人要及时核定,情况复杂的在三十日内核定,合同另有约定就按约定来。
(二)若属于保险责任,达成赔偿或给付协议后十日内履行义务,合同有期限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三)保险人没及时履行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还要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保险人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自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发出拒绝通知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