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母亲可积极准备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居住环境、良好的生活习惯等。父亲若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等。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提供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生活环境稳定、品格优良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平时注重与孩子的沟通和情感培养。
(四)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概率。
(五)父母可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并签订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