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对方明确的财产线索和相应担保,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会马上执行,避免财产继续被转移。
(二)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等,以此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在诉讼中若能证明这一点,分割财产时转移财产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