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协助他人进行洗钱相关行为,例如不给他人提供资金账户,不帮他人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
(二)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涉及资金的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业务,要保持谨慎,不随意参与可疑的资金转移活动,避免跨境转移不明来源资产。
(三)若发现有人实施可能的洗钱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些行为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