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案件适用程序
确定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普通程序审限六个月,有特殊情况普通程序可延长,这能大致预估审结时间。
(二)关注法院通知
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要留意接收相关通知信息。
(三)考虑影响因素
案件复杂程度、法院案件数量等会影响开庭时间,若案件简单、法院案件少,开庭可能较快;若案件复杂、需补充材料或法院案件多,开庭时间会推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