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追款案件,尽量准备充分证据,争取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结。
(二)若案件复杂需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长期诉讼准备,关注法院审理进度。若法院需延长审限,了解其是否按规定经院长批准等程序。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进入二审程序,要及时跟进二审进展,了解延长审限的情况是否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