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成员,应考虑自身在团伙中的作用。主犯要意识到承担主要责任,可考虑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从犯可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若有自首、坦白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这些情节会影响量刑。
(三)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也有可能让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