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要依照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诉讼,若无故不应诉,就相当于放弃答辩权利。
(二)收集证据,比如能证明自己不知道对方有配偶、没有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行为的证据。要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同居,就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三)仔细研究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拟定合理的答辩策略,可以围绕婚姻关系破裂与自身行为有无直接因果关系、自身是否存在侵害行为等方面答辩。
(四)如有必要,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