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食品销售者,要严格把控食品进货渠道,仔细审查供应商资质和食品质量检测报告,避免采购到有毒食品。
(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有毒食品的辨别能力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
(三)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食品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抽检,一旦发现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