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是女方孕期离婚,男方通常无需赔偿,只有男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女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定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女方因怀孕生产生活困难,男方有负担能力的,要给予适当帮助。
(三)双方先就赔偿或帮助事宜进行协议;协议不成,女方可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