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身或身边人涉及诈骗案被刑事拘留,要及时了解案件所处阶段。若拘留时间接近3日,可关注公安机关是否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二)若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在拘留接近30日时,留意公安机关是否按规定延长提请审查时间。
(三)在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内,可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可能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