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的一方要积极收集法定变更情形的证据,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虐待子女的照片视频等。
(二)收集证据时要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便能被法院认可。
(三)原告需将证据清晰整理并提交给法院,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证据所证明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