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应对:收到传票后,仔细阅读诉讼材料,明确原告诉求和事实理由。
(二)有能力还款: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且有能力还款,与原告协商还款方案,争取和解撤诉。
(三)暂时无力偿还: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暂时无力偿还,在法院主持下制定合理还款计划。
(四)有异议情况:对借款事实、金额、利息等有异议,准备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在答辩期提交答辩状反驳,按时参加庭审阐述观点。
(五)委托律师:自己不熟悉法律程序,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