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入户盗窃45万并全部归还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坦白,这也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二)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这些情节会对量刑更为有利。
(三)在庭审过程中,可通过律师向法院强调主动归还财物的行为,争取法院在量刑时予以更大程度的从轻判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