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方面,要收集证明欺诈事实的证据,比如合同可明确双方约定事项,从中发现欺诈线索;聊天记录能反映双方沟通情况及骗子的欺诈话术;转账凭证可证明资金流向,作为财产损失的依据。
(二)刑事诉讼方面,除口供外,要注重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书证可能是骗子伪造的文件等;物证如作案工具等;证人证言可找知晓情况的人提供;视听资料如监控录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