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款项基于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约定支付,不能随意要回,因为离婚协议类似合同,双方要按约定履行。
(二)若给钱时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以要回款项。
(三)若给钱属于赠与,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四)若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赠与并要回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