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简单、责任明确且双方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可当场处理完毕,能快速解决。
(二)需交警认定责任的事故,正常情况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涉及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三)双方就赔偿进行协商,时间不定。
(四)协商不成走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