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存在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以便在量刑时获得考量。
(三)主动坦白犯罪事实,不要隐瞒和狡辩,展现悔罪态度。
(四)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尽力赔偿其损失,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