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有利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此证明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条件。
(二)若孩子长期由自己或家人照顾,可提供证人证言、生活照片等,证明孩子与自己及家人感情深厚、生活稳定。
(三)了解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像不良嗜好、不稳定工作等。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自己生活的想法。
(五)诉讼过程中保持理性冷静,按法律程序积极参与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