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认定为赠予房产,父母出资时应明确表示是赠予子女一方或双方,且无附加条件,可通过书面声明、聊天记录等方式留存证据。
(二)婚后出资,若想只赠予自己子女,要确保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要注意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
(三)若父母出资是借款性质,要签订借条等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方式等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