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及时为嫌疑人准备必要的生活物品,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必要时可咨询律师获取法律帮助。
(二)若嫌疑人被逮捕,家属可关注侦查羁押期限,若发现超期羁押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三)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或家属可委托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为辩护做准备。
(四)法院审理阶段,若适用简易程序,要做好快速审结的准备;适用普通程序,需耐心等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