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双方尽量亲自到现场,配合法院查明感情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二)原告要确保按时出庭,若无法到庭需有正当理由,否则会按撤诉处理。
(三)被告收到传票后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缺席判决;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