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先尝试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按约定处理房产及债务。
(二)协商不成,婚后夫妻共同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还完的按揭款是共同债务,通常平均分割房屋价值和债务。
(三)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会结合婚前出资、婚后共同还贷比例、房屋增值等因素进行分割。
(四)获得房屋一方要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计算。
(五)补偿款支付和剩余贷款偿还,可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六)若房屋有纠纷难以执行分割,可先确定双方份额,等具备条件时再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