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采购合同、财务报表、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挪用行为的材料。
(二)企业内部调查,证据充分后找采购员谈话了解情况。
(三)及时报案,若涉及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立案侦查。
(四)暂停工作,企业暂时停止该采购员相关工作,避免损失扩大。
(五)配合司法,在司法程序中积极配合警方和检察机关,提供证据与线索。
(六)要求赔偿,因挪用公款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