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会直接获得。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双方要积极展示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面,如提供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自身良好的品德表现等。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孩子意愿,可让孩子表达自己想和谁一起生活。
(四)若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等情形,可向法院说明以争取优先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