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和平解决,可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再共同申领离婚证。
(二)若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可走诉讼离婚途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但第一次起诉若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判离,男方需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