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合同有有效仲裁条款,发生纠纷被仲裁后,通常不要再起诉,因为仲裁一裁终局,再申请仲裁或起诉,仲裁委或法院不会受理。
(二)若存在以下情形,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再考虑起诉: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内或仲裁委无权仲裁。
3.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