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他人财物意外损坏一般不涉及刑事立案,属于民事侵权范畴,无过错通常无需担责,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受损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他人财物意外损坏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行为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意外情况不符合这一条件。该罪立案标准包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意外导致他人财物损坏属于民事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无过错,通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双方能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受损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给予适当补偿。如果遇到此类财物损坏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