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错方若想争取夺回孩子抚养权,要密切关注对方情况,一旦出现对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等情形,就可着手准备争取抚养权。
(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过错方可以与孩子沟通,若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要留存相关证据。
(三)积极收集能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自身经济状况良好、有稳定居住环境等,同时收集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
(四)准备好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等待法院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